借錢替女人買單是風度,借錢給女人是愚蠢
如題,世上萬事沒有絕對,但我這個道理適用於絕大多數情況。舉個例子,前幾年弟弟還沒出國的時候有個女朋友,兩人相處得不錯。這是一種介於戀人和情人之間的關係,並無結婚的打算。青年人感情觀念比較開放,也沒什麼不對。 女孩子經濟條件不寬裕,但借钱消費意識超前。正在讀書的弟弟每月在她身上花錢不少。天天下館子,隔三岔五的買禮物,假期出去旅遊等等不必細數,都是弟弟掏腰包。 原因很簡單,弟弟經濟條件比她好一些。又喜歡她。借钱願意大方一些。此外弟弟還送了她不少禮物。諸如手機,CD機,運動鞋等等物什。對於大學生來講也算得價值不菲。 除此之外,這女孩子還常常找弟弟直接要借钱錢,去買一些額外的奢侈品,或者替她交付各種名目的費用,這讓弟弟原本挺寬裕的經濟條件開始變得拮据。弟弟確實喜歡這個女朋友,因此從不拒絕。這樣的日子持續了好久。 弟弟有個好習慣---喜歡記帳。因此當女孩子提出一些過分的經濟要求的時候,弟弟就改為借錢的方式。這種借款並無利息,只要女孩子以後有條件再償還,一兩年或者再長都沒關係。 這種借款名目繁多,基本是奢侈的女士消費品,總之都是弟弟認為過於鋪張的開支。在女孩子一意堅持要弟弟花錢的情況下,大方的弟弟就借錢給錢。注意,並不是替她買單。 這樣的一種開銷,弟弟僅僅是記賬,要她在帳目上簽個名,也就是打個白條。女孩子也很痛快,每次拿了錢就簽名走人。這樣相處了很久,終於有一天,兩個人都有些厭倦,感情開始不合,順理成章,友好的分手了。弟弟提到借錢的事情,要女孩子將來有條件償還那部分有借錢的借款,女孩子滿口答應。自此相安無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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