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日期:2009/8/17 上午 09:42:48
看了那麼多人回答,本來想讓給他人機會,但好像漏了一個最重要的回答!那就是:你當初典當2500元時,實際拿到的金額是2500元嗎?是否有被預扣掉利息呢?如果有被先扣掉利息(也就是說:實拿不足2500元)的話,那就不正常了喔!
當舖業法對質押件的歸定是:第一個月不足一個月概以一個月論,而利息4%、倉棧費5%;故依你的情形業者最多可以收費225元,所以如沒有預扣掉利息的話,實屬正常,不過下去不要去那間了!以金子質押的行情利率+倉棧費只需3~5%而已(75~125元),所以那間明顯的貴了!所以下次需要週轉的話,先將利率費用的條件談好再當比較ok!
反之:如果有再預扣利息只要超出25元,實為違法!這是在下和各位回答多一點補充的地方。供你參考。
上個月底錢不夠用於是在4月23日去當舖當個戒子2500元,今天5月5日他去把他給贖回來了,總共花2700元,這是正常的嗎?利息我忘了問他是幾分利,我想請問這贖金是正常的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