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日期:2009/6/21 上午 10:10:42
如果我購買房子,但所有權人登記在母親名下,房貸借款人是我的配偶,而我報稅時並沒有申報扶養我的母親,請問,這樣我還可以在報稅時申報購屋借款利息嗎?
ps:我查過購屋借款利息的相關規定,但還是不太明白.
購屋借款利息:納稅義務人、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購買自用住宅 向金融機構借款所支付之利息,其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數額以三十萬元為限.
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數額利息支出以三十萬元為限, 既然用購屋借款利息的申報,就是放棄標準扣除額用列舉申報了,所以,慈善捐贈 和每人保險費24000元和醫療支出都可以合併一起申報喔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