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日期:2009/5/8 下午 03:00:25
1.因為尚未成年,而土地被親人拿去票貼,自己本身也不知道,直到收到法院通知書才知道自己的土地被拿去票貼,那這樣的票貼是否成立?
2.如果要被法拍估價中的土地,若提出告訴可拿回來嗎?畢竟土地擁有者並不知道土地被拿去票貼。
知道你說的意思,前幾個禮拜有到地方法院詢問,他也是說這樣,我可以確定的市親人拿去票貼不是用在孩子身上,而是用在自己的生意上面。
那我想再問,就是如果沒提告,這樣債務就要變他自己承擔是嗎?而打官司只是有可能拿回土地以及不用還款,也有可能土地拿不回來但也不用還款這兩種可能對吧!?
現在還在想要不要提告,因為有長輩認為如果提告,孩子的父親(跑路)若上法院開庭完,怕被一些債主捉走,擔心出人命,如果拿不回票貼土地又怕喪失一條人命,所以還在考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