情侶金錢借貸
借貸消息

发布日期:2009/9/7 上午 10:45:45


一切已足以辨識之契約為主。例如本票、借據、簽單、欠單等,必須有妳本人簽名蓋印。如果對方有這類東西,要告妳,是可以成立。如果妳們的借貸行為是口頭上的,沒有任何可供足以辨識,相信追討起來會有困難。

以前曾經有過「沒有契約,但卻追討成功」的案例,但不多見。台北地方法院92年有一案例,債務人欠錢不還,但是當時沒有借據或簽單,也沒有本票,但是憑著債權人跟債務人吵架的簡訊和錄音,證實了債務人真的欠錢(就是債務人自己在電話中坦承有欠錢而被錄下)這樣的話,不需要契約字據,後來勉強成案。

所以端看妳男友握有什麼樣的事證或物證。他如果沒有任何事證、物證,告妳是有困難的。請問知道法律的網友,和前男友有金錢方面的借貸,在分手後總共欠前男友二十萬,有寫分期還的証明,但還幾個月後已沒能力在還,最近前男友說要去法院告我,請問懂法律網友這樣上法院會成立.


相關消息
借款條件須知:
  • 還款期限:最短120天,最長10年

  • 申請費用:無手續費、無代辦費

  • 年利率:2%~30%,不超過法定利率

  • 年齡:須年滿18歲以上

  • 職業:不限行業,無業亦可

  • 地區:限台灣

借款範例

在某公司上班超過一年,信用正常的黃先生想要快速借3萬元現金,張貼借錢需求後,從多位金主提供的方案中,就近選了汽機車貸款方案,當日撥款3萬元,分期6個月,無事先收取手續費及代辦費等任何費用,月利息$450,年利息$5400。

切記:防範借錢詐騙
  • 不要給予銀行存摺及提款卡,以免成為詐騙集團共犯。

  • 任何類型儲值點數換現金都是詐騙

  • 事先給付任何名義費用都是詐騙

  • 請不要提供門號或手機驗證碼

借貸救急網僅提供借貸平台相關服務。不對相關借貸廣告/需求等各種訊息做出保證,請謹慎甄別。發現詐騙請向本站或165檢舉!


Line QRCode

電話:0909033803

郵箱:[email protected]

地址:桃園市桃園區